该矿规定,矿副总以上领导每月查制“三违”不得少于2人次,井下生产、辅助区队技术员以上干部及安全生产科室干部,每月必须查制“三违”1人次;安全员不限定查制“三违”人次,但每月最少查制“三违”1人次,多查制三级“三违”的,奖励50元/次,多查制二级“三违”的,奖励200元/次,多查制一级“三违”的,奖励500元/次。
该矿查制“三违”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处理,查制范围为井下使有作业区域,采掘头面为查制重点;时间不分周末、节假日,每天全天候。井下生产、辅助区队限定在本区队作业场所开展“三违”查制工作,本区队确无“三违”可查的,可以不计指标,免于处罚。如被矿上、职能科室或上级部门查到“三违”的,将对全区队技术员以上干部给予处罚,查到1人次每人处罚500元,2人次每人处罚1000元,以此类推。区队干部在跟班过程中,发现工人违章作业必须立即查制,而跟班干部出现违章指挥的,工人同样有权制止和举报。矿领导、职能科室干部可以在全矿井范围内查制“三违”。凡未完成月度查制“三违”指标的,一律处罚200元。
对于“三违”人员,除经济受到处罚外,政治也将受到影响。干部跟班违章指挥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如导致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给予降职或就地免职组织处理。工人违章作业的,取消入党提干及年度评先资格,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停工反省,参加安全培训班,后果严重的将开除矿籍。
本网特约记者 袁金牛 冯晶明 编辑 陈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