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娄底市安委办印发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要求认真汲取别人的事故教训,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复工复产工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奠定基础,确保我市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平安稳定。
二、全面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矿山企业务必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全面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组织好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检查,做好生产过程中各环节和设施设备的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好防控措施,确保员工岗位培训到位、作业地点安全可靠、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三、全面排查、有效防范化解矿山企业重大安全风险。要重点加强对矿山企业斜(竖)井提升、尾矿库、防治水、有害气体防治(瓦斯防治)、大面积采空区、爆破(爆破器材储存与运输)、露天矿高陡边坡与运输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关键部位和环节的风险管控,坚决做到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不到位,不得组织生产作业。
四、全面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各县市区安监局及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尤其要对全市井工矿山企业的斜(竖)井提升设备设施(人车)的维修保养、检验检测、操作人员、运行记录、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等情况开展全方位地毯式专项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确保矿山员工出入井安全,实现矿山企业持续安全稳定。
本网特约记者黄凌翔 通讯员刘伟峰 编辑 陈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