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娄底市安监局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院落和科室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一要加强安全教育,开展隐患大排查,全体干部职工要立即对办公室、会议室、居住场所、杂物间和车库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大排查,消除火灾隐患,督促隐患排查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火灾预防,强化用电安全意识,不得擅自安装或改变办公室内电源线路,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后要关闭空调、烤火炉、电灯、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等用电设备,切断办公室电源。发现电器设备或线路故障,要立即关闭电源,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等。
三是加强责任包保,局机关办公大楼防火安全工作由局机关事务中心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共同负责,局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主要领导是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居民住所、杂物场所防火安全工作由各物业公司负责督促检查,各居民用户对自己的住所、杂物使用场所的防火工作负全面责任。
四是加强安保工作,严防盗窃事件发生,下班前、加班后关锁好办公室门窗,重要文件、资料注意妥善保管。物业公司要切实加强门卫管理,督促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责任,坚守岗位,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做好来人来访值班登记,不得漏岗。
本网通讯员:黄凌翔 聂中汉 本站编辑:水做的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