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年来,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内蒙能源长城三矿工会把民主管理工作作为企业和谐发展的助推器,通过推行职工代表民主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堵塞经营管理漏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为企业投产达标、内蒙能源崛起、建设“四强”新矿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这个矿把经营投资、基本建设、物资购销、招投标等事项纳入民主评价范围之中,突出对涉及关联交易、利益输送事项,特别是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敏感事项的评价,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企业管理创新、经营创优、治亏创效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这个矿健全完善厂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及公务回避制度,积极推行领导人员与供货商关系报告制度,公开承诺不插手、不干预招投标活动,建立供应商公示制度和服务质量“黑名单”制度,自觉接受职工监督,尊重职工主人翁地位,充分听取职工代表反映的事实情况,提高民主监督实效,调动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三是动态管理,事后评价。由工会牵头,每年组织2次民主评价,至少评价6个以上项目,每次从人才库中随机抽取5名职工代表参与,邀请相关专业管理技术人员担任评委,对评价项目实际发生或存在的问题进行全过程评价和监督,由被评价项目承办人对评价项目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合理解释和说明,双方现场问答,职工代表当场在评价表上作出“满意”或“不满意”评价。如“满意”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视为“通过”,达不到三分之二,则为“未通过”,对评价未通过的项目移交纪检部门,对项目相关责任人进一步调查核实;经调查未发现违规违纪的,由纪检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民主评价项目的调查处理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项职工代表通报,形成闭合,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本网通讯员:陈中会 薛振华 本站编辑:碧海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