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扎实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专项监察、“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取得成效,赣西南监察分局立足提高监察执法效能,采取多项举措,推动煤矿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着力提升监察员查处安全隐患的能力。紧紧围绕“查、处、改”重点环节,“查”是前提、“处”是关键、“改”是根本。分局组织编订《监察执法手册》,为监察员现场精准监察提供指导;通过开展执法文书考评、季度执法分析、“人人上讲台”、业务学习专题讲座、现场监察执法“传帮带”等活动,大大提升了监察员业务能力,现场监察执法查处的安全隐患数量更多、问题更深入、针对性更强。
二是强化个案监督和规范执法促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分局成立规范执法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规范执法考核清单,依计划组织开展执法个案监督和月度规范执法考核,督促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真整改真落实,有效解决“一罚了之”的问题。
三是增强监管监察合力促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分局经常性地与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将查处的安全隐患移交县(区)应急管理局,互通检查信息,共享监察资源,共同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五落实”要求,真正消除隐患、管控风险,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是监察与服务相结合促安全隐患整改落实。针对区域煤矿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安全隐患,分局及时与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座谈交流,共商共治,提出有针对性的监察意见,帮助煤矿制定有效管用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切实提升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本网通讯员 张永凯 编辑 陈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