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请销假制度。要求各级干部坚守工作岗位,一律不准请假外出,如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按干部管理层级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报党委工作部备查。凡不按规定请假的,每人每次处罚200元,并作出深刻检查。
严格蹲守制度。周六周日、节假日除正常值班外,需安排1名副总师及以上干部24小时蹲守,蹲守人员空班离岗、履责不到位,将严厉追责并处每人每次500元罚款。
严格报告制度。各级干部要按时按质完成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完成后,在24小时内需向分管领导或交办领导报告工作,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的,须在24小时内说明原因或写出分析报告。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严格廉洁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投集团“三坚守、六不准、九严禁”干部廉洁规定、安源煤业集团制定的各项廉洁纪律。坚决做到中午不饮酒、内部不吃请、接待不超标、公车不私用、公权不任性、赌博不参与、职工利益不侵犯。对违纪违规者提级处理,并按“一岗双责”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严格考勤纪律,按时上下班,且不得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不准空班脱岗,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外出溜号,每月5日前张榜公示考勤情况,对违反劳动纪律者,加倍经济处罚。
严格维稳制度。凡涉及重大稳定事件,各级干部休息日都必须在岗,解决处理问题;遇到群体性维稳事件,按照“一岗双责”原则,相关领导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认真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劝返劝离上访人员;及时汇报不稳定信息,采取应对措施稳控到位,不推卸责任,不上交矛盾,不发生围攻领导、冲击办公楼等维稳事件。否则,严肃处理。
严格执行干部值班跟班带班制度。各级干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饮酒,不得关闭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发现离岗脱岗或者关闭手机者,每次罚款200元;发现饮酒者,对其进行约谈、责成写出深刻检查,每次罚款500元并通报。各级干部必须完成规定下井、跟班带班天数和抓“三违”任务,每少下井1天罚款200元,每少抓1次“三违”按公司规定处罚。公司安全小分队、驻矿蹲守人员要坚守岗位、忠实履责,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否则,对标对等进行处罚。矿跟班干部必须按时或提前入井,到点出班并在井下现场交接班,升井后写好详实跟班带班记录。区队干部带班必须与员工同进同出。跟班带班干部入井后要全方位巡查作业地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安排整改,特别是要盯紧盯牢重点区域、重点头面、重点岗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就停产。严禁跟班带班干部弄虚作假、托人带卡、空班脱岗、饮酒上岗,一经发现,一律先免职,再作处理。
严格督查纪律。作风督查组要加大督查密度力度,坚持原则、秉公督查、不徇私情、不隐瞒真相,敢于较真碰硬,严肃执纪问责,及时处理和反映督查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者严厉追责问责。
本网特约记者 赖吕平 编辑 陈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