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进一步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孟津煤矿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专项使用制度。
该矿明确规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矿井及上级部门排查出涉及到资金投入的隐患治理项目,专款专用。坚持“按需投入”的原则,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统一列支进入矿井安全费用,从安全费用中划拨用于事故隐患治理。重大事故、矿井瓦斯防治等大系统、矿井防治水、矿井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矿井“七大系统”(监测监控、通讯联络、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紧急避险、视频监控)等隐患的治理投入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隐患治理项目投入都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范围内。当月提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因特殊情况结余的,可结转到下月使用。
为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该矿对各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时应负的责任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网特约记者赵冰晓 编辑 陈茂春